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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08 17:04:00

为加强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下简称研究会)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研究会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女性,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2019年普通中、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通过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学历考试的,须在2019年 3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非党员者,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医学专业背景或有社团工作经验、外联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22至35周岁(1987年3月26日至2001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5、具备优秀的文字解读能力,文笔流畅;

6、具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力、协调力、执行力、组织力、统筹力;

7、熟悉各类办公软件

8、薪酬面议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5月8日9:00-6月8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对应学历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service@zjmeca.com。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7:00

研究会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将进行电话联系,沟通具体复试时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3.资格复审

入围复审对象进行复审,复审由研究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入围复审的人员放弃复审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通过初审后电话通知)。复审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或2018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或2018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体检、考察

复审结束后,将按照复审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相关标准。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放弃复审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期间,档案等由萧山区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中需回避情形的;在各级审核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5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研究会秘书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6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初审、复审、体检、考察和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

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

举报投诉电话:0571-82155734


附件:1.2019年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医养结合研究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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